【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近日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并于1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实践中有的银行业机构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越位、干预经营,甚至虚假出资、抽逃资本,搞不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等情况,修订草案进一步延伸监管链条,将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制度;明确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准入标准,强化穿透审查;新增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文件报送、股权披露相关要求;增加自有资金出资等义务规定,严厉打击违规关联交易、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为填补银行业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的立法空白,修订草案总结近年来银行业风险处置工作实践,建立健全早期纠正硬约束机制,授权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隐患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完善风险处置框架,就促成重组、整顿、接管、撤销等风险处置方式作出系统性安排,明确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机构风险状况、金融市场环境灵活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一步细化各类处置方式适用情形,丰富监管工具箱,增强处置工作前瞻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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