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临猗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35.9万元。
杨某锁(时任临猗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巨某乐(时任临猗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吕某(时任临猗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主管),三人对该行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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